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23年婚姻法新规出炉,法官只看这几点!

文章分类: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2023-11-23  阅读: 799

NO.1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谁出?


(1) 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用、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等。


(2) 怎么确定抚养费的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根据最新的民法相关规定,离婚的时候抚养费应该按照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父母经济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占本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五十不等,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



NO.2


不满周岁的孩子,什么情况下母亲不宜抚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亲可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为其他原因,子女的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NO.3


什么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NO.4


当男女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时,优先给谁抚养?


当男女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时,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NO.5


父母双方可以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吗?



可以,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应当准许。因此,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可以考虑由男女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从而减轻直接变更抚养权归属的难度。

 


NO.6


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NO.7


离婚了,抚养者可以改孩子姓名吗?


(1) 抚养者不能单方面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姓氏,需要父母双方协商同意。


(2)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3)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NO.8


再婚家庭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



〈民法典〉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NO.9


离婚协议未提及,非直接抚养者的探望权该如何保障?


根据规定,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NO.10


男方发现抚养多年子女非亲生,可向对方索要赔偿吗?


可以。女方故意隐瞒子女与男方无亲子关系的事实,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男方请求返还支出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应予支持。

 


NO.11


双方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又坚持不要求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准予离婚。

 


NO.12


未成年子女的祖辈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代为支付的抚养费吗?



可以。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如果代替有抚养能力而未尽抚养义务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履行抚养义务的,起诉要求夫妻一方或双方返还代为支付的抚养费的,应予支持。

 


NO.13


不被要求要抚养费的,事后是否可以起诉追加?





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NO.14


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吗?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或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尽到抚养义务时,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可以主张定期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



NO.15


子女可以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者履行探望义务吗?


可以。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探望属于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范畴,子女可以起诉不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履行探望义务。



NO.16


签订免除子女赡养义务的协议,事后能否追加?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子女不能通过协议解除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NO.17


子女可以通过放弃财产继承,来免除其赡养义务吗?


以子女放弃家庭共有财产、继承为条件免除赡养义务,该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事后父母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应予支持。

 


NO.18


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能否要求免除赡养义务


一般不予支持。但父母对子女曾存在严重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故意犯罪等行为,子女要求免除赡养义务的,应予支持。

 


NO.19


涉及对子女赠与的条款,财产权利未转移可否申请撤销?


离婚后赠与人以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为由,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对子女赠与条款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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